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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司”“山东腾讯传媒”—— 谁与争锋?
爱标商标网/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商标授权/商标续展/嘉兴市爱标商标代理有限公司www.ppcsw.net 发布时间:2019-07-17 12:53:22 阅读 197 次
在大家的日常生活里,视频软件是必不可少的,而腾讯视频是视频软件中较为常见的,受广大观众喜爱并且使用率高。近日腾讯公司起诉山东腾讯传媒公司商标侵权,经法院判定山东腾迅传媒侵权并需赔偿腾讯公司30万元。
“腾讯”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知名度高并且流传于众。而山东腾讯传媒仍使用“腾讯”字样,容易混淆消费者使消费者误认为山东腾讯传媒公司和腾讯公司存在某种联系,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腾讯”商标专用权。
现实社会中,一些企业会将某些知名企业的知名商标字样加入自身企业的商标,混淆消费者自身企业和知名企业有关联,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也就是假借其他企业的名字来进行与其他企业毫无关联的商业利益活动,为自身企业提高效益。其实这种行为不仅构成侵权,还不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狐假虎威”的企业比比皆是,而社会真正需要的是独具创造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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