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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标商标网/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商标授权/商标续展/嘉兴市爱标商标代理有限公司www.ppcsw.net 发布时间:2019-07-20 14:24:40 阅读 120 次
近日,两家“海风”公司起纠纷,上海风创公司起诉河南海风公司侵权。
上海风创公司于2015年注册“海风教育及图”文字图形商标,核定使用项目包括学校、函授课程、辅导等。注册后风创公司在线宣传中使用“海风教育”商标,使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海南海风公司是2017年成立,比风创公司晚了两年,海风公司从事辅导培训、志愿填报和自主招生咨询等业务,在其网站、协议书、业务资料、微信群中都使用了“海风” “海风教育”等。
风创公司认为海风公司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会导致公众误认,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构成对风创公司不正当竞争。风创公司把海风公司告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海风教育”商标专用权,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作为字号,并在河南海风公司的官方网站显著位置连续30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
在一审中,杨浦法院判决,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风创公司“海风教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字样,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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