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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楚乔传》被告侵权
爱标商标网/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商标授权/商标续展/嘉兴市爱标商标代理有限公司www.ppcsw.net 发布时间:2019-07-10 14:46:33 阅读 98 次
前年收视大火的女性励志传奇古装剧《楚乔传》被告侵权《九州·斛珠夫人》的部分内容,《九州·斛珠夫人》作者黄某宣称赵某创作的《11处特工皇妃》《特工皇妃楚乔传》抄袭了自己创作内容17处“好句”,构成著作权侵权,该案已被朝阳法院审理
黄某认为赵某创作的《11处特工皇妃》《特工皇妃楚乔传》的一些“好句”与自己创作的《九州·斛珠夫人》一样,认为这些好句是自己创作作品的精华,可以展现自己的独特文学风格,用来推广电视剧《楚乔传》是属于不正当利用了原本属于《九州·斛珠夫人》的商业优势。主张赵某的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赵某反驳道,《楚乔传》和《九州·斛珠夫人》的剧情,主题,人物刻画都是天差地别,带给读者的内容也是不一样,并未侵犯《九州·斛珠夫人》的著作权。
朝阳法院对两书的发表时间,知名度,影响力做了比较,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作品中的被诉内容中的部分构成了表达层面的实质性相似,构成抄袭。对于未被认定抄袭的部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法院认为由于这些句子分散融入到小说各部分内容当中,并未突出使用,且相较于百万字的小说整体而言,数量极其有限,不会对作品整体产生实质性影响,赵某也并不会因此而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不会因此而造成社会公众对黄珊珊作品的评价降低,也不会因此影响《斛珠夫人》的商业开发。故法院认定赵某的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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